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结果公告
广东
一、项目编号:Z2025-849
二、项目名称: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需解锁 | 刁坊镇周兴村维子下38-1号 | 下浮率:7.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其他服务 | 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即在每一次的合同期满前2个月内,由采购人召开党组会议,根据中标供应商配送服务质量和满意度等综合因素,研究决定是否签订下一年周期合同。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凯彬(采购人代表) 、 叶嘉 、 李家琦 、 蔡志辉 、 刘彩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1)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实行定额收费,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2)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3)采购代理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4)中标供应商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 1 | 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兴宁市人民法院干警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需解锁 | 通过 | 通过 | 48.80 | 35.00 | 9.14 | 92.94 | 1 | 1
德宝供应链管理(东莞)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6.60 | 35.00 | 8.76 | 80.36 | 2 | 2
梅州市绿粮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7.40 | 31.00 | 8.90 | 77.30 | 3 | 3
广东省万家欢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8.00 | 29.00 | 10.00 | 77.00 | 4
梅州市领鲜天下贸易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2.60 | 26.00 | 8.76 | 67.36 | 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兴宁市人民法院
地 址: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兴城205国道秀塘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