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国有林总场2025年夏季幼林抚育工程三标段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梅河口市国有林总场2025年夏季幼林抚育工程三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 提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74号
2. 项目编号: JLBH2025-cg-010
3.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国有林总场2025年夏季幼林抚育工程三标段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162172.8元。
6. 服务需求:
6.1 采购标的名称:梅河口市国有林总场2025年夏季幼林抚育工程三标段
6.2 数量:1个
6.3 简要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梅河口市国有林总场2025年夏季幼林抚育工程三标段,详见磋商文件,优质服务。
7. 合同履行期限:按实际合同履行情况另行约定。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交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 2 〕 19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满足此次招标需求(从事林业生产专业类),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服务项目的能力。
3.2 供应商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3 信誉要求 :1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未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 未被 “ ” 网站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