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2506-130209-89-01-579895)
河北
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2506-130209-89-01-57989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服务中心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已由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以 唐曹审批投资文(2025)6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298.8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913.981275 万元;建设规模:对唐山市曹妃甸区民政服务中心1号楼、2号楼、3号楼进行改造,其中1号楼建筑面积1853平方米、2号楼建筑面积 1995 平方米、3号楼建筑面积为8070.1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消防设施及其相关电路改造、外墙保温材料更换、标准门窗更换、卫生间改造、室内吊顶拆除新建、墙面恢复粉刷、院墙改建、路面修复等。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1.41 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4其他:质量标准:合格;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保修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 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6自 年 月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监理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7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7.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在建工程的数量(不超过2项)、等级、所在区域有要求时明确); 3.8 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其他要求:3.9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信息为准); 3.10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为(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详见附表A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8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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