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物流中心轨道衡、超偏载检修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郑州市
正在报名中
郑州铁路物流中心轨道衡、超偏载检修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编号: HNSYTL250711
2. 项目名称:郑州铁路物流中心轨道衡、超偏载检修业务外包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主要内容:轨道衡、超偏载检修服务
5 .项目主要要求:
(1).负责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检修工作,主要包括月检、小修、临时修。
(2).执行《铁路货运计量安全检测设备运用管理规则》及国家、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技术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2。
(3).落实国铁集团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巡检、定检,按照时间节点进行检修操作,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超偏载检测装置月检周期为每月一次,自动轨道衡巡检月检周期为两月一次。轨道衡小修一年一次,超偏载小修6个月一次。临时修为临时故障处理。
(4).根据相关技术要求,配合进行年度检定工作,确保超偏载检测装置、轨道衡周期检定合格,机械电器设备符合产品标准、状态良好。
(5).在确保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的前提下,采用远程技术支持与现场维护结合的方式进行自动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检修工作。
(6).远程技术支持包括设专人24小时在线实时监控运用状态和回答技术咨询。自动轨道衡、超偏载检测装置出现故障或其他问题时,应在接到项目业主通知后立即进行故障分析,完成故障设备的修复,保证设备正常使用。远程指导无法完成设备故障修复时,应在24小时内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维护作业,在故障发生后24小时内恢复设备和系统正常运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修复时,需出具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维修方案及修复时间,并积极按照处理方案开展维修,直至修复故障。
(7).负责设备检修服务范围内配件和材料费用、交通费用等相关费用。
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7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行业要求,满足合同要求
8 、服务地点:郑州铁路物流中心各轨道衡、超偏载所在营业室(详见下表)
序号 | 车站 | 设备类别 | 序号 | 车站 | 设备类别 |
---|---|---|---|---|---|
1 | 上街 | 轨道衡 | 21 | 关林 | 轨道衡 |
2 | 巩义 | 轨道衡 | 22 | 洛阳北 | 轨道衡 |
3 | 小李庄 | 轨道衡 | 23 | 鲁山 | 轨道衡 |
4 | 南岗村 | 轨道衡 | 24 | 邓州 | 轨道衡 |
5 | 铁门 | 轨道衡 | 25 | 新乡 | 超偏载 |
6 | 义马 | 轨道衡 | 26 | 汤阴 | 超偏载 |
7 | 渑池 | 轨道衡 | 27 | 商丘 | 超偏载 |
8 | 英豪 | 轨道衡 | 28 | 商丘北 | 轨道衡 |
9 | 观音堂 | 轨道衡 | 29 | 许昌 | 轨道衡 |
10 | 庙沟 | 轨道衡 | 30 | 新郑 | 轨道衡 |
11 | 三门峡 | 超偏载 | 31 | 长葛 | 轨道衡 |
12 | 三门峡西 | 轨道衡 | 32 | 开封 | 轨道衡 |
13 | 灵宝 | 轨道衡 | 33 | 兰考 | 超偏载 |
14 | 小屯街 | 轨道衡 | 34 | 圃田 | 超偏载 |
15 | 戎庄 | 轨道衡 | 35 | 超偏载 | |
16 | 汝州 | 轨道衡 | 36 | 轨道衡 | |
17 | 王堂 | 超偏载 | 37 | 圃田西 | 轨道衡 |
18 | 临汝镇 | 轨道衡 | 38 | 新密 | 轨道衡 |
19 | 汝阳 | 轨道衡 | 39 | 宋寨 | 轨道衡 |
20 | 宝丰 | 轨道衡 |
9 、标段 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营业范围符合本次要求;
2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以来超偏载维护同类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
5.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承包状态(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3项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截图打印必须清晰可辨识(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响应资格)。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人人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页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无股权变更信息,则只需提供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
7. 财务要求: 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 1 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基本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8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 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 、方式:登录平台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完毕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投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后转成一个PDF文件,并将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发送后请与招标代理联系确认是否发送成功,邮件名称统一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待招标代理收到资料后,向潜在响应人发送账号;潜在响应人按照规定缴纳费用后,代理机构将电子招标文件发送至响应人邮箱,请各响应人注意查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不承担任何责任。响应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9 14: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