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陕西省秦巴山区汉江丹江流域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白河县)第八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陕西
-安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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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省秦巴山区汉江丹江流域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白河县)第八
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白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陕西省秦巴山区汉江丹江流域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白河县)第八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799.851098万元,招标人为白河县林业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城关镇胜利村、群力村碳汇监测设备采购、监测:最高限价1015000.00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陕西省秦巴山区汉江丹江流域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白河县)第八标段; 公宜项目管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陕西省秦巴山区汉江丹江流域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白河县)第八标口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单位2024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材料,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任意1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至2024年的经会计事务所或财务审计部门审计过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新成立企业以企业注册时间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自述材料。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将直接取消中标资格。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文件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5 17:00附件下载
2024年陕西省秦巴山区汉江丹江流域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白河县)第八标段二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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