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飞地园区众创产业园项目总承包(EPC)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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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飞地园区众创产业园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编号:SXLB-2025-16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紫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紫阳县飞地园区众创产业园项目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896.4732万元,招标人为紫阳县众创产业园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生产厂房36679.00m2(包含13栋厂),停车位90个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紫阳县飞地园区众创产业园项目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紫阳县飞地园区众创产业园项目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1施工资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 设计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人员要求:
3.2.1 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2.2 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2.3 设计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须为设计单位的在职员工,并提供设计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2.4 拟派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3.2.5 其他管理人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与本工程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施工单位提供即可);
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中标后,施工期间该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3.4投标人被列入紫阳县建设工程项目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投标(以企业自述材料为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且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在联合体中承担的职责和负责的工程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5.2 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施工单位担任,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单位,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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