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2025年孝感某道路照明设施集成调测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四川
-德阳市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 2025年孝感某道路照明设施集成调测服务项目(第二次) 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以下简称为供应商)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 购项目简 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 2025年孝感某道路照明设施集成调测服务项目(第二次) ( 03-08-04D-2025-D-F-D16944C01 )
1.2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拟采购 孝感片区某道路照明设施集成调测服务 。
1.6 项目规模: 预估不含税金额 11.74 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服务 6%),预估含税金额 12.4444 万元 。
1.7 采购内容:本次比选的预估规模、服务内容等具体详见下表: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估不含税总价(万元) | 增值税税率 | 预估含税总价(万元) |
|---|---|---|---|---|---|
| 孝感片区某道路照明设施集成调测服务 | 1 | 项 | 11.74 | 6% | 12.4444 |
1. 8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 划分标段。
1. 9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项目 成交人数量为 1名,份额100% 。
1. 10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不含税报价最高限价为 117400.00 元,供应商所报不含税总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拟采购 孝感片区某道路照明设施集成调测服务 ,本次比选的采购内容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 服务地点: 四川省德阳市内, 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
2. 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注:审查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供应商合法运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 2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自 2022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 8万元 (含税)。
注:
( 1)类似业绩范围: 照明综合服务类类似业绩 。
( 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应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
(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响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 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 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 6)本项目所要求的业绩必须是供应商的业绩: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3. 3人员要求 :
供应商应至少为本项目提供 1名技术服务人员,负责项目的集成、调测等相关服务。必须具有1个电工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低压电工作业)、1个登高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为高处作业),可为1人同时具备多证,也可为多人分别具备单证。
注:
1人员均不得复用,若出现复用人员,均不予认可。
2人员基本证明资料: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以及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含)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劳动合同的签约主体或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供应商或其分公司或其总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社保证明未明确具体月份的,必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3证书证明资料:提供以上对应人员的有效的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扫描件,原件备查。
4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证书官方网站核查其证书真实、有效性。
3.4控股、管理关系:
(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 2)供应商的股东 全部 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注:审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响应。
3. 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2022年6月1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6)在最近五年(2020年6月1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2020年6月1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技术服务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 12)供应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审查响应承诺函,供应商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
3. 7 其他要求:
(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 》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审查 响应 承诺函。
(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
A.如分公司 响应 ,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B.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 响应 本项目,且 响应 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C.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 响应 本项目,且 响应 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D.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 响应 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 响应 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 规范 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 响应文件 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4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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