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阜川镇小河庙村农文旅融合产业经济示范带项目设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汉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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勉县阜川镇小河庙村农文旅融合产业经济示范带项目设计招标竞争性商公告(招标编号:HYRZ-2025-01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汉中市,勉县
一、招标条件
本勉县阜川镇小河庙村农文旅融合产业经济示范带项目设计招标竞争性商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5.5万元,招标人为勉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在小河庙村建设主体框架结构面积约800平方米的拱圆形仿古结构文创产品营销基地:2.在小河庙村建设主体框架结构面积约1600平方米的文化创作实践基地;3.在小河庙村建设2层主体面积约1030平方米的文化成果交流基地;4.在小河庙村建设配套的蓄水池和污水处理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勉县阜川镇小河庙村农文旅融合产业经济示范带项目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勉县阜川镇小河庙村农文旅融合产业经济示范带项目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阜川镇小河庙村农文旅融合产业经济示范带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
23号);
2.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号):
2.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1》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勉县阜川镇小河庙村农文旅融合产业经济示范带项目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商的,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3.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有类似项目设计经验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近一年(连续1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
3.5投标人应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5 17:30附件下载
勉县阜川镇小河庙村农文旅融合产业经济示范带项目设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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