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华昱公司2025年热电粉煤灰利用(承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山西
-太原市
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华昱公司2025年热电粉煤灰利用(承包)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JNC134-ZB-25071370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华昱公司 2025 年热电粉煤灰利用(承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JNC134-ZB-250713700 )已由晋能控股装备 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华昱能源化工山西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 平台 ” 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基本情况:华昱公司年产粉煤灰约 14.6 万吨,颜色偏黄;残碳 10.62% — 21.9% (平均 15.08% ),干基高位发热值大卡 459 — 1465 大卡(平均 834 大卡);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大卡 389 — 1300 大卡(平均 643 大卡)。现需对粉煤灰进行合法有效的承包利用,保障公司的生产安全稳定运行。
2.2 招标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标段(包)华昱公司 2025 年热电粉煤灰利用(承包)服务项目:
招标内容及范围:
按国家、地方政府环保规定将粉煤灰转移出厂,由投标人负责运输,并进行合法合规利用处置,保证华昱公司粉煤灰及时出厂,不得造成华昱公司憋库(恶劣天气或环保管控时视情况另行协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 并提供符合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要求的《综合利用数量清单》,接受招标方针对利用过程的监督。
详细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周村镇周村村
2.4 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2 年或结算金额至 1000 万元,以先到为准。
2.5 服务标准 /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政府环保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标段(包)华昱公司 2025 年热电粉煤灰利用(承包)服务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 如果是填埋处置:
填埋场地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填埋场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填埋场地不是投标人自有,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同时提供第三方综合利用项目的①②③)
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同时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 和 最多有一项可以委托第三方。
3.2.2 如果是综合利用:
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固废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同时提供第三方综合利用项目的①②③)
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同时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注: 和 最多有一项可以委托第三方。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0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粉煤灰填埋处置或综合利用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须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与类似业绩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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