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井双融智学院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重庆
中交井双融智学院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询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 中交井双融智学院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询价人为 重庆中交井双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 中交井双融智学院项目一期监理服务 (询价项目名称)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一期 A07-2-2/05 地块 总建筑面积约 38267.4 ㎡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 24590.95 平方米、商业面积约 2971.28 平方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 892.94 平方米、架空层约 432.59 平方米、地下车库及附属用房约 9379.64 平方米,以上业态及面积皆为暂定 。
2.1.2 项目地址:沙坪坝区双碑组团 A 标准分区(融智学院项目)
2.2 询价内容
2.2.1 包括一期 A07-2-2/05 地块及示范区建设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基础、主体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内的水、电、天燃气、变配所、电梯、暖通、空调、设备、消防、智能化等安装工程及附属物、土石方平基、构筑物),装饰装修工程、环境及绿化景观工程、管网工程、道路、挡墙、环保工程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材料设备质量、工程造价、成本控制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面的监理工作等。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服务商。
3.2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公司所在地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长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服务质量原因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3.3 报价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报价人中标后,应对询价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报价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4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5 报价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3.6 其他要求:符合审查需求的投标人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名,根据各供应商的报价及提交的资料文件采用“合理低价、择优选择 ”进行评审,报价相等的,最终由采购人供应链领导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
4. 报价人须知
4.1 支付方式
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为 11.5 元 / ㎡
(1) 监理服务费按季度付款(最终结算金额按竣工验收备案证面积与中标综合单价等计算);
(2) 监理服务费按一期暂定含税总价分期支付;
基本酬金 = ∑(暂定建筑面积×含税综合包干单价÷暂计总工期× 3 × 80% ,累计支付至暂定监理费总价 80% 时暂停支付;各季度期内监理罚款(扣除当期对监理单位的奖励后)在当期监理费支付前由监理单位先行向发包人缴纳;
(3) 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取得工程竣工备案登记证,并完成项目集中交房,招标人提出的质量问题在 15 天内整改完成 90% 后,监理费支付至暂定监理费总价的 85% 。
(4) 施工单位工程结算办理完成且通过结算审定,监理费支付至结算审定监理费总价的 95% ;
(5) 装饰、电气、给排水保修期两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满无质量问题,付至结算总额的 99 %;
(6) 屋面保修期五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满无保修质量问题 , 且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了认真的维修,付至结算总额的 100 %。
(7) 按本条约定,若付款时间为当年 6 月、 12 月的,则该月应付款项的付款时间顺延至 7 月及次年 1 月的最后一日内支付。
(8) 总工期时长暂定工期 26 个月。各期若由于非报价人原因造成服务期延长,延长期 3 个月内费用不计,超过三个月的每月服务费用按报价人中标综合单价 * 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 / (分期工期月数) *60% 进行支付。
(9) 监理服务期自报价人进场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时止,报价人监理人员进场监理时间,以询价人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10) 报价人承诺根据甲方要求提交税务机关认可的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确保发票税率符合税法规定,如报价人未按询价人要求提供相应发票或提供的发票税率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或报价人出具的发票未通过防伪税控系统认证,询价人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给询价人造成的损失由报价人负责承担。
4.2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
4.3 结算方式
最终结算金额按竣工验收备案证面积与中标综合单价等计算。
4.4 其他要求
4.5.1 本次询价由需方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询价文件和卖方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买方提出附加条件,需方取消其中标资格。
4.5.4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 1 )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 2 )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资料等)
( 3 )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 4 )未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表对询价响应代表的询价响应授权书原件。
4.6、根据第三章报价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采购人不再提供任何询价文件,参与报价供应商按着响应文件的构成所需资料制作,盖公司公章扫描成PDF版作为最终的响应文件递交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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