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轨道交通5号线号线夫子庙站铝合金柜谈判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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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谈判公告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科工装备有限公司
南京市轨道交通5号线号线夫子庙站钢结构工程铝合金柜产品公开竞争性谈判谈判编号:KGFGS-2025-10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科工装备有限公司设备安装分公司南京市轨道交通5号线夫子庙站钢结构工程所需铝合金柜产品,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科工装备有限公司。本项目自购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依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科工装备有限公司批复以及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根据科工装备公司设备安装分公司的生产情况,2025年8月15号至2025年12月31号,需要对南京市轨道交通5号线钢结构工程中所需铝合金柜产品进行采购。
本批预计采购铝合金柜约22万元,分一个包件,特申请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2谈判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为铝合金柜产品。包件的划分、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交货期等内容祥见附件1:(南京市轨道交通5号线钢结构工程)竞争性谈判包件划分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供应商的营业范围应包含钢结构产品安装或销售等业务;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招标物资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2.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行许可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生产能力要求:供应商能够满足工期要求。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满足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要求。
5.供货业绩:
(1)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投标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关联的公司或供应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谈判中同时投标。
3.2生产商应提供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资料,原件备查。
3.3本次谈判对生产商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见附件1:(南京市轨道交通5号线钢结构工程)竞争性谈判包件划分一览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截止时间:2025-08-14 10:00附件下载
2622844617549073191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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