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城区道路白改黑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山县城区道路白改黑项目一期工程 已由 光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光发改审〔 2025〕43号文件批准建设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为 2507-411522-04-01-722201, 项目业主为光山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光交公开招标 -2025-02
2.2项目的建设地点:光山县紫水街道,弦山街道 。
2.3项目概况:
(一)建设内容:原有水泥路面病害处治并加铺沥青路面、沿线井盖提升改造及交通标线等内容。
S210兴隆路(弦山北路-光马路)段:起点位于弦山北路与兴隆路交叉口,路线沿现状老路向南前行,途经昌盛街、牌坊路,终点止于光马路路口,现状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面宽20m(两侧为居民房屋),水泥混凝土路面,路线全长1.865km。
司马光中路 (光明大街-弦山中路)段:起点位于光明大街与司马光中路交叉口,路线沿现状来路向西前行,途经正大街,终点止于弦山中路路口,现状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兼城市支路,设计速度40km/h,BK0+000~BK0+567.5段路面总宽23m(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侧分带总宽5m,路基总宽28m;BK0+567.5~BK1+377段路面宽18.5m(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侧分带总宽2.5m,路基总宽21m,水泥混凝土路面,路线全长1.377km。
(二)建设规模:本次设计仅进行老路补强设计,采用现有道路技术指标。
S210兴隆路(弦山北路-光马路)段改建方案:原水泥混凝土路面微裂均质化处治后,加铺4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3cm厚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加铺宽度20m,加铺长度1865m。
司马光中路(光明大街 -弦山中路)段改建方案:原水泥混凝土路面病害处治后,加铺4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C)+3cm厚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其中BK0+000~BK0+567.5加铺宽度23m,加铺长度567.5m,BK0+567.5~BK1+377段加铺宽度18.5m,加铺长度809.5m。
2.4项目的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 5 招标范围 : 本项目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
2. 6 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划分为 一 个施工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 资质,在近五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承担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1.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3.1.3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
3.1.4 拟派项目经理及总工没有其他在岗项目 。
3.1.5 提供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及总工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5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 ,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3.6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8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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