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大连市2025年硬件服务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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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大连市2025年硬件服务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大连市2025年硬件服务器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大连市 2025 年硬件服务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GPDI-SF-2025-02433 ;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采购一台 2* 鲲鹏 920-5220(32 核 -2.6GHz);1632GB DDR4 内存 ;4AtIas 300I Duo 96GB 硬件服务器一台(含系统安装调测及一年期内免费维修服务);
1.6 最高限价:本项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 122566.37 元,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及规模:采购一台 2* 鲲鹏 920-5220(32 核 -2.6GHz);1632GB DDR4 内存 ;4AtIas 300I Duo 96GB 硬件服务器一台(含系统安装调测及一年期内免费维修服务),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产品/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估不含税单价(元) | 预估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
1 | 服务器 | 台 | 1 | 122566.37 | 138500 |
2.2 服务地点:辽宁省大连市;
2.3 工期:采购的产品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全部到货并经买方验收合格;
2.4 采购数量: 1 家;
2.5 采购类别:物资类(含服务);
2.6 最高限价:本项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 122566.37 元,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7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技术规范书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3.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3 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4 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5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3.6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 本项目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供应商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 / 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0 )供应商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同类服务 / 产品或全品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响应)。
3.8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应答。
1 )如供应商为设备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函和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有效制造商资格声明函(或其他体现其为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2 )如供应商为设备制造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有效的制造商资格声明函(或其他体现其为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如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应答本项目的,响应均被否决。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0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3.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