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智慧教育项目软件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项 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智慧教育项目软件测评服务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5 年 8 月 22 日 09时00 分 (北京时 间 ) 前提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SDGP370983000202502000081
1.2 交易进场编号: FC-ZC-20250811-01
1.3 项目名称: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智慧教育项目软件测评服务
1.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28万元。
1.6 采购需求:为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提高信息系统的使用运行效率,通过第三方测评服务机构,在全面了解项目建设内容的基础上,开展软件测评工作,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检测、评估,及时发现系统存在问题。
1.7 服务期限: 45日历天。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含)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CMA)(含证书附表,证书附表须包含软件产品)或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认证范围包括通用软件);
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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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