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补充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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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补充公告(招标编号:HAGJZYJSXX-2025-002)
一、内容:
依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2025年8月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阳光食堂”招标采购审核监督和风险预警的工作提示苏教办安函【2025】12号文件要求,现发布淮安市高级职业技术学校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2.1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影印件并加盖公章)(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管理)(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影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供应商具有至少3年及以上学校或企事业单位服务3000人以上食堂劳务外包服务经验,且运营期间无食品安全等重大事故(提供合同证明材料、服务单位证明材料影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无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4)投标供应商拥有稳定的人员招聘渠道和完善的人员培训体系,能按学校需求提供足额且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人员,本项目需提供不少于60名服务员工,其中安全员3名。(所有员工男性不大于60岁,女性不大于55岁,且无犯罪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现在原招标公告2.1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的基础上增加:
(5)投标供应商需提交《无利害关系声明书》,并申报关联企业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母子公司、交叉持股、共同实际控制人、高管重叠等情形)(格式自拟,提供股权穿透情况图)。
(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股东结构图及实际控制人信息,并签署真实性承诺函(提供股东结构图,提供承诺函原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原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现变更为2025年8月18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交通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四楼406开标室。
(3)投标供应商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且应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影印件留存)、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人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原件(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及其影印件(影印件留存)、投标保证金已缴纳证明资料(如需缴纳)。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上述资料应单独提供,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视同未提供)。
(4)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延期开标:2025-08-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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