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晟物业直饮水机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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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福建海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 福建海晟物业直饮水机服务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福建海晟物业直饮水机服务
1.2项目编号:MZCZ02-2025157
1.3采购标的一览表
品目号1-1:福建海晟物业直饮水机服务(适用场所:大型会议室、食堂等),服务期:三年;
品目号1-2:福建海晟物业直饮水机服务(适用场所:茶水间、公共办公室等),服务期:三年;
注:主要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40万元(含税总价);其中品目号1-1福建海晟物业直饮水机服务(适用场所:大型会议室、食堂等)最高限价:916.25元/月/台(含税总价)、32985元/36个月/台(含税总价);品目号1-2福建海晟物业直饮水机服务(适用场所:茶水间、公共办公室等)最高限价:537元/月/台(含税总价)、19332元/36个月/台(含税总价)。
1.5投标保证金:8000.00元
1.6其他:(1)投标人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各采购标的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人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报价。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报的单价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中标人责任而导致的需方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的扣款处罚除外)。(3)中标人不得进行转包、分包,如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4)投标人投入的人员及产品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强制性规定的。(5)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服务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但合同期内,该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该项目合同总金额,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服务期限届满),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有关约定及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有效的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1.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或“企查查”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企业信息查询结果,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2.1.3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记录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发布时间为准)。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2.1.4投标人和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2.1.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在开标当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2.1.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存在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供应商名单且在行业招标采购禁入期内的情形。
2.1.7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2.1.8投标人在报价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2.1.9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2.2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8 17:00附件下载
福建海晟物业直饮水机服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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