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阿克套160MW燃机项目钢结构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正在报名中
(招标编号: CHDTDZ003/19-QT-020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海外投资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哈萨克斯坦阿克套160MW燃机项目钢结构(第二次招标)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哈萨克斯坦西部,紧邻里海,曼吉斯套州政府所在地阿克套市东南约10公里 。
2.2 项目规模: 一套1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施工详图批准后30天内交付500吨、第二个月开始每月交付1000吨,具体交付顺序及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1) 锅炉钢架与炉墙 - 钢结构 (CHDTDZ003/19-QT-02001): 钢结构二次设计、加工制造及安装配合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锅炉钢架与炉墙-钢结构】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个燃煤或燃机电站项目钢结构合同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