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护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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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护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GDL2025-14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互联网+护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万元, 招标人为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互联网+护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互联网+护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互联网+护理服务: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8 17:00附件下载
互联网+护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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