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代理以及重大专项法律服务单位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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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案件代理以及重大专项法律服7务单位 采购(招标编号: GN2025-03-5001/2025-HS-G-39)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5年08月08日14时30分,在优质采平台(线 上) 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需解锁投标报价折扣率(含税):68%;增值税税率:6%第二中标候选人:北京市炜衡(合肥)律师事务所投标报价折扣率(含税):60%;增值税税率:6%第三中标候选人:需解锁投标报价折扣率(含税):70%;增值税税率:6%公示期:2025年08月11日至2025年08月14日发布媒体: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徽商集团、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网上发布。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需解锁提出。
二、评标情况简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初审不通过。
3、其它情况说明:无。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徽商长城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女士电话:需解锁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异议接收联系电话:需解锁 需解锁2025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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