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更新成交结果公告(二次)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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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更新成交结果公告(二次)
一、项目编号:JG2025-06-1168
二、项目名称: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更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经济开发区玉兰大道与程长庚路交口东500米国源文化产业园
成交金额:1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展厅更新 施工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日历日完成监理单位初验 |
项目经理:左冰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皖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士正、李万和、李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1653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公告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三集团股务
2、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 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安徽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需解锁。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采购人: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
联系人: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需解锁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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