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公安局港澳台证件批量制证终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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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公安局港澳台证件批量制证终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CCG-2025-01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靖江市公安局港澳台证件批量制证终端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万元, 招标人为靖江市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名称:靖江市公安局港澳台证件批量制证终端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靖江市公安局港澳台证件批量制证终端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靖江市公安局港澳台证件批量制证终端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可以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企业)。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07]141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相应申明函。注: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
4、落实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要求:根据财政部就联合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三部门对外发布《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试行)>的通知》,对于项目中所涉及商品和快递包装的,参考招标文件中的项目需求对产品进行绿色包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8 17:00附件下载
靖江市公安局港澳台证件批量制证终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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