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玉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
-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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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玉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招标编号:E6101223506aNAVwZPmJ)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
一、招标条件
本蓝田玉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48.6万元,招标人为蓝田县投资合作和经济贸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蓝田县滋水公园(游客服务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将蓝田滋水公园游客中心改造为蓝田玉文化博物馆,包括装饰装修、电气设备安装等工程:1.装饰装修工程:拆除工程、新建墙体、吊顶工程、地面工程、墙面工程、广告安装工程;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强弱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暖通设施及智能化展陈设备等,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工程施工内容,本工程招标概算约4765600元。本项目工期90日历天,目前尚未开工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蓝田玉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蓝田玉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标段名称:蓝田玉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标段名称:蓝田玉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其他要求:
3.4.1(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和“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可查询(5)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申请人未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行为人。
3.4.2投标保证金:根据《陕西省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替代保证金。
3.4.3为推动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的开发建设,请各投标人积极使用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4申请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5根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试点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对申请人信用评价结果进行评审,请各申请人尽快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完成信用评价。具体评审方式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19附件下载
蓝田玉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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