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同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风机、塔筒及连接件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吉林
-白城市
大安市同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100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DBDLSJY-HW-N11451CB-07-202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龙沼镇海坨乡
一、招标条件
大安市同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MW风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是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接的总承包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同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立项审批完毕,具备招标采购条件,招标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现对100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规划装机容量100MW,一次建设完成,安装单机容量7.7MW 风电机组12台,叶轮直径为220m,轮毂高度为125m;单机容量7.6MW风电机组1台,叶轮直径220m,轮毂高度为125m。同时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拟安装1台120MVA 主变压器,配套建设风电场检修道路、场内35kV 架空集电线路工程等附属设施。本项目新建220kV升压站以1回220kV线路接入中投大安100MW风电项目配套升压站项目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
招标范围见下表:
设备
名称 规范
(主要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交货
地点 交货时间 备注
100MW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 详见技术规范书 套 13 施工现场机位 2025年10月01日至10月05日供货完毕4台(7.7MW);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25日供货完毕4台(7.7MW);2025年11月01日至11月05日供货完毕4台(7.7MW);2025年11月01日至11月10日前供货完毕1台(7.6MW),所有风机供货完毕。(单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供货到场并通过到场验收视为供货完毕,供货范围见技术规范书)。 分批交货,项目施工现场指定机位车板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
1 一般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风力发电机组的设计、生产及销售经营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及供货时间,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陆上风机单机容量7.XMW机组合同业绩不少于100MW【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合同须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供货范围表中包含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业主联系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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