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2027年选择涉税评估服务项目(一包)磋商公告
江苏
-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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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2027年选择涉税评估服务项目(一包)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JJYZC-竞磋-0813001 )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2027年选择涉税评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一包:服务范围为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的价格参数维护评估,评估费用单价报价为每套存量房300元/户,每个合同年度不超过10万元。 二包:服务范围为涉税房地产价格评估(个案评估)报告300元/份;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涉及的新建房房地产价格评估,参照《江苏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服[2003]233号)的收费标准的30%计费,单份封项1万元;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涉及的房地产重置成本价评估,参照《江苏省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服[2003]233号)的收费标准的30%计费,单份封项1万元;存量房交易纳税价格争议评估报告300元/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2027年选择涉税评估服务项目(一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2027年选择涉税评估服务项目(一包):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贰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有效期内);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3.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现场审查资质的方式,即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先对供应商的资质(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资格)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详见并以磋商文件第六章“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准。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2 17:30附件下载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2025-2027年选择涉税评估服务项目(一包)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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