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乡县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
-南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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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内乡县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N411325132500001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
一、招标条件
本 2025年内乡县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00万元,招标人为内乡县水旱灾害防御及农村供水综合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涉及师岗镇鄂沟村、赤眉镇张堂村、四坪村、黄岗村、赤眉村、朱陈村、夹道村、福山村等2个乡镇8个行政村,效益农村居民5816户20975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供水工程7处、管网延伸1处,主要包括打井、安装机电设备、管网埋设及入户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内乡县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内乡县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格要求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信誉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2)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1.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2024 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财务报表);3.1.6 投标人须出具无行贿犯罪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1.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3.2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投标时,投标人应出示无在建工程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再认可;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3.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3.5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6 投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再认可。3.7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切坛立件的基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4日08时00分到2025年09月05日09时29分获取方式: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5日09时30分递交方式: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内乡县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内乡县水旱灾害防御及农村供水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内乡县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2项目编号:N4113251325000018
2.3建设地点:内乡县境内;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项目概况:该项目涉及师岗镇鄂沟村、赤眉镇张堂村、四坪村、黄岗村、赤眉村、朱陈村、夹道村、福山村等2个乡镇8个行政村,效益农村居民5816户20975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供水工程7处、管网延伸1处,主要包括打井、安装机电设备、管网埋设及入户等。
2.6工期: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
2025年内乡县非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4信誉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2)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5财务要求
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1.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2投标人所报拟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投标时,投标人应出示无在建工程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再认可;
3.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授权委托人及相关执(从)业人员应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具有养老
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关系);
3.5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6投标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提供的任何材料,一律不再认可。
3.7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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