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2025年既有居住小区公共区域消防设备设施维修和改造工程一标段
河北
招标公告名称: | 兴隆县 2025年既有居住小区公共区域消防设备设施维修和改造工程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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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101050893002243001001 |
招标内容: |
兴隆县2025年既有居住小区公共区域消防设备设施维修和改造工程一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隆县 2025年既有居住小区公共区域消防设备设施维修和改造工程 已由 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兴数政投字 [2025]2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级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699.8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330.486398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县城内11个小区住宅公共区域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维修和改造,主要包括消火栓泵18台、消火栓2646套、消防管道10029米,阀门配件506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及其线路、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备及其线路、室外消防管线等。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一标段涉及福星公寓、金兴名苑、盛世家园、天瑞城小区;二标段涉及天马华庭、雾灵新苑、兴隆豪庭、秀兰小区及宜馨佳苑小区;三标段涉及财富广场、集荣丽景小区。建设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 2.3计划工期:102日历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施工。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57.57724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要求:(三)其他 3.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 个;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07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项目共3个标段,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评标时按照1-3标段顺序逐一标段进行评审,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选1个标段。投标人在上一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在后续的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正常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评审,按照最终得分顺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遇其他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修改评标报告,重新进行排序,并向招标人推荐最终中标候选人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拟派项目经理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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