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县山楂出口产业园区生产车间三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隆县山楂出口产业园区生产车间三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兴隆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下达兴隆县山楂出口产业园区生产车间三改造提升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兴数政投字 [2025]21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兴隆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衔接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占比 100% ,招标人为 兴隆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本项目总投资 775.24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改造兴隆县山楂出口产业园区生产车间三,改造建筑总面积2468.32 m2,新建消防水池一座,建筑面积70.00m2。本工程包含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室外工程等工程。 建设地点: 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半壁山镇靳杖子村。 2计划工期: 4个月。 3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各专业国家标准,需通过各政府专业部门验收,并符合发包人 要求) 。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范围全部施工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671.185493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4 年 07 月 0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 个;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资质 。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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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