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县兴隆河韩麻营段水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河北
| 招标公告名称: | 【隆化县兴隆河韩麻营段水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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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E28266001B01 |
| 招标内容: |
【隆化县兴隆河韩麻营段水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化县兴隆河韩麻营段水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由隆化县行政审批局以隆审批招标核准[20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隆化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河北省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承德市生态环境局隆化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隆化县兴隆河韩麻营段水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共分五部分:水生植物种植工程、河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生态护岸工程、河道基底整治工程和生态透水坝工程。 3建设地点:隆化县韩麻营镇牌岔子村、铁匠营村、马虎营村和韩三沟门村。 4资金来源:2025年河北省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 5计划工期:2025年9月至2026年10月完工,并完成验收; 6质量标准:合格;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开标当日查询,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3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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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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