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地协同基站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星地协同基站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1.采购人
中国星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此项目为中国星网易联供应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购)
2.采购条件和方法
2.1采购条件
星地协同基站项目(0747-2560SCCZM270)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星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可进行响应。
2.2 采购方式
公开比选
3.采购内容和范围
(1)项目名称:星地协同基站项目
(2)采购编号/项目编号:0747-2560SCCZM270
(3)采购范围:星地协同基站,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4)实施周期: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商务要求》。
(5)交货地点:供应商交付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河北省雄安新区,具体地点以合同为准。
4.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独立订立合同方面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成立,可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2供应商过往业绩方面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具有1个单项合同不少于40万元的星地协同基站的销售业绩。
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金额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若合同不足以证明其项目经验,还需提供用户证明或项目验收等能证明其符合业绩经验的其他材料。
4.3财务及商业信誉情况
1)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截图。
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
3)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函):
1失信被执行人;
2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4近三年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成交的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4)未被中国卫星网络集团有限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5)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4法律法规规定的或项目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代理商参与。
(4)本项目不接受转包,不接收分包。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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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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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0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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