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城乡管理执法局三原县清河公园便民设施品质提升工程—设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陕西
一、项目编号:SXWZD-(CS)2025-0704
二、项目名称:三原县清河公园便民设施品质提升工程—设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三原县清河公园便民设施品质提升工程—设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方法 | 是否价格扣除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长春·五洲国际广场一期第A座办公楼936号房 | 综合评分法 | 是 | 496,000.00元 | 74.0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三原县清河公园便民设施品质提升工程—设计):
服务类(需解锁)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清河公园便民设施品质提升工程—设计 | 三原县清河公园便民设施品质 提升工程—设计服务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符合国行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 496,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康楷 、 成茂奇 、 杨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1、成交服务费按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成交供应商应依据成交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交费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附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收取。 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服务计取。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1 | 三原县清河公园便民设施品质提升工程—设计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三原县城乡管理执法局
地址: 咸阳市三原县人行大街中段环卫队院内
您不是平台的正式会员,需要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