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市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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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市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2.586099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麒麟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025年市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市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市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企业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企业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3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无下列行为: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c)项目负责人没有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1 17:00附件下载
关于2025年市政设施零星维修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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