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年度新能源汽车租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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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省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年度新能源汽车租车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江苏省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3采购需求:本次采购的江苏省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年度新能源汽车租车服务项目,确定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实现出行便捷安全、交通费用节约可控的目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江苏省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年度新能源汽车租车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省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年度新能源汽车租车服务项目: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最新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2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5)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14 08:30到2025-08-17 17:30获取方式: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0 17:30附件下载
江苏省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年度新能源汽车租车服务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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