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道兴隆初级中学2025年度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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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道兴隆初级中学2025年度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SHZB-2025-22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道兴隆初级中学2025年度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4万元,招标人为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道兴隆初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内容主要为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道兴隆初级中学2025年度食材采购项目,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其食堂所需的主副食品,主要内容包括干货、调味品、蔬菜类、豆制品、豆类、面点类、水果类、食品添加剂厨房用品洗涤、消毒剂、清洁用品等厨房所需各类产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道兴隆初级中学2025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道兴隆初级中学2025年度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升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商前6个月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商前6个月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7、供应商参加本次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0 17:30附件下载
西安市长安区兴隆街道兴隆初级中学2025年度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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