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海河路南门施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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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海河路南门施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JSZR-2025-QJC-079)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海河路南门施工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76.890273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海河路南门施工工程。 2、项目编号:JSZR-2025-QJC-079。 3、工程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内,海河路与润山北巷交叉口。 4、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江苏师范大学拟建南门总宽度为19.4米,双向四车道(中间设置管理岗亭),两侧设置非机动车道(双向道闸)。配套管理用房约52平方米,主要功能为警务室、值班室、盥洗室;设置校标1座、局部路面拓宽及室外景观等。本工程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功能房间的土建、给排水、强弱电、室外管网及室外景观(围墙、铺装及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相关内容。 5、项目预算(控制价):768902.73元人民币。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内。 7、质保期:不少于贰年。 8、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本工程为饰面清水混凝土,要求成型后表面颜色基本一致,无明显气孔。 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0、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采购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海河路南门施工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海河路南门施工工程: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6个月社保证明。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供应商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项目所需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1 17:00附件下载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海河路南门施工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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