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和县看守所食堂食材暨在押人员代购物品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项目概况
受 大田县公安局 委托, 对[350425]YP[CS]2025003、大田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和县看守所食堂食材暨在押人员代购物品配送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大田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和县看守所食堂食材暨在押人员代购物品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5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425]YP[CS]2025003
项目名称:大田县公安局机关食堂食材和县看守所食堂食材暨在押人员代购物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采购包1(食堂食材及生活物品采购及配送):
采购包预算金额: 1,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4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6,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1-1 | 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其他农副食品 | 1(项) | 否 | 按相关要求规定进行采购 | 1,600,0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从其规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1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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