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各队站外墙玻璃清洗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PM-ZFCG-2025080015
项目名称:机关及各队站外墙玻璃清洗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 采购条件
,对 机关及各队站外墙玻璃清洗服务项目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
二、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机关及各队站外墙玻璃清洗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PM-ZFCG-2025080015
3、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为支队机关及各站两层及以上的外墙玻璃、窗框及雨棚玻璃每季度进行购买清洗服务。(支队机关一年一次,杨浦、内江、大连、国定、国和、政和、翔殷、江浦、淞沪、双阳站每季度清洗一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
4、服务期限: 3年(本次招标项目为一招三年类),合同一年一签,每次有效期为一年, 上一年度服务满意度测评需达到90分以上方可续签,低于90分不续签合同,重新进行招投标。
5、服务地点:支队机关及各队站
6、预算金额:45万元/3年(15万元/年),超过的报价不予接受
三、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照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照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具有 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 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四、 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2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30~11:30,13:00~16:00时(北京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礼泉路689弄高尚领域T2办公楼9楼908室;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4、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如下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以下截图证明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交):
- 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法定代表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材料;
-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材料;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注:上述4)-7)条可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
5、获取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缴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或到现场支付现金。
供应商在报名后携带报名资料原件至现场进行报名验证,未经现场报名验证或验证不通过的供应商视为报名无效,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上午10时30分。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 磋商时间:2025年08月26日下午15时00分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礼泉路689弄高尚领域T2办公楼9楼902评标室
5、磋商地点:上海市普陀区礼泉路689弄高尚领域T2办公楼9楼902评标室。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 )
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杨浦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周家嘴路3097号
联 系 人:顾老师
邮编:200093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礼泉路689弄高尚领域T2办公楼9楼
邮编:200000
联系人:
电话:
合同履行期限:3年(本次招标项目为一招三年类),合同一年一签,每次有效期为一年,上一年度服务满意度测评需达到90分以上方可续签,低于90分不续签合同,重新进行招投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照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照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 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6. 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1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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