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三圣口乡初级中学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三圣口乡初级中学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永发改投资[2023]55号、永发改招标核[2023]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永清县三圣口乡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永清县三圣口乡初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永清县三圣口乡初级中学项目,位于永清县三圣口村西。主要建设教学楼、宿舍、食堂、门卫、厕所、操场、景观、绿化等。其中:建设教学楼1栋(地上5层、局部地下1层)、宿舍楼1栋(地上6层)、食堂1栋(地上3层)、门卫(地上1层)厕所 (地上1层)、标准操场 (含看台)、景观、绿化、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活动场地。总建筑面积3193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539.58平方米 (包括原有建筑面积5980.3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5559.22平方米);地下新建建筑面积390.72平方米。 总工期:230天,其中设计周期20天;施工工期210天,预计开竣工日期为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投标报价上限:12943.4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1294.85万元;设备采购及安装费:1517.35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31.24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智能化等专业项二次深化、物资及设备采购、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及竣工验收等工作,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1.2 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2 本次招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4拟投标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要求见本招标公告3.2条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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