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塞罕牧语乳制品暨有机食品加工建设项目
河北
| 招标公告名称: | 承德塞罕牧语乳制品暨有机食品加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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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I3100000021a11785001201 | 
| 招标内容: | 
承德塞罕牧语乳制品暨有机食品加工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承德塞罕牧语乳制品暨有机食品加工建设项目  已由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衔接资金管理办公室  以  围衔接【2025】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衔接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什八克村1组(招标人指定地点)。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4657.15平方米,其中建设乳制品加工车间3238.62平方米、院士科研楼1418.53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给水管道233.45米、污水管道287.73米、采暖管道209米、强电管线718.37米、消防管道1590.67米。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最高投标限价:13370232.16元(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2.2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半截塔镇什八克村1组(招标人指定地点)。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4657.15平方米,其中建设乳制品加工车间3238.62平方米、院士科研楼1418.53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给水管道233.45米、污水管道287.73米、采暖管道209米、强电管线718.37米、消防管道1590.67米。工期:3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3.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投标人需为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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