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鸡开管审批字【2024】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政府根据财力情况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目标是对新兴园区污水管网进行更新和改造,共计19950米。其中邢黄铁路以北4990米,改造后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邢黄铁路以南 14960米,改造后排入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
2.1.2建设地点: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新兴园区,涉及东环路、韶峰路、毛遂大街北延、故园路、韶泽路、椒香大街、金鸡大街、风雅大街、富强路、毛遂大街、梦蛟路等十二条道路(段)。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完成设计工作并通过技术审查;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施工阶段、工程验收阶段的服务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1.3信誉要求: 有下列情形的企业或从业人员,其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查询结果以申请截止时间当日为准):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3.1.4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