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公寓楼改造项目配套采购更正公告
辽宁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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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公寓楼改造项目配套采购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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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单位: | 发布时间: | 2025-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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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000-1948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11#公寓楼改造项目配套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2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8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8层) 更正为: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8层)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5日09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财采函〔2021〕363号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供应商须同时准备电子备份文件以及一致性承诺函(现场递交),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及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为顺利参与项目投标,请供应商按照以上提示程序完成下载文件、进行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医科大学
地 址: 锦州市松坡路三段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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