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盐河体育健身场地建设工程采购公告(二)
江苏
正在报名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06-HCCG-C2025-0083
项目名称: 西盐河体育健身场地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4.227946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74.22794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拟在海州区滨河广场、普天安花园东侧建设健身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场地、篮球场、塑胶地面、围网、篮球架、球场灯、健身器材等,场地面积约 1500平方米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 确定的施工方案 。
建设地点: 海州区滨河广场、普天安花园东侧 。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 达到 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 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 ,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有效期内);
(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 202 5 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 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4)供应商无借牌挂靠行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