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届东盟博览会南京展区综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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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届东盟博览会南京展区综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YT-20250815-005)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第22届东盟博览会南京展区综合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市商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公告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第22届东盟博览会南京展区综合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22届东盟博览会南京展区综合服务项目: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15 09:00到2025-08-22 17:00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8-25 14:30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8-25 14:30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受南京市商务局的委托,就“第22届东盟博览会南京展区综合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YT-20250815-005)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第22届东盟博览会南京展区综合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到“邮E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T-20250815-005。
2.项目名称:第22届东盟博览会南京展区综合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83万元,设定最高限价为预算价,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5.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6.采购需求:负责东盟展会南京展区的各项规划、搭建、布置、组织等工作方案的制定,包括:展位规划与设计、展位搭建与布置、展品运输与仓储、活动组织、企业的组织和邀请、宣传推广、其他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内容履约结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近六个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磋商采购,不接受未经采购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10、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2 17:00附件下载
第22届东盟博览会南京展区综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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