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区分公司2025年某单位年度维保项目-询比公告
浙江
-宁波市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区分公司2025年某单位年度维保项目
询比公告
本 询比项目 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区分公司2025年某单位年度维保 】项目 (项目编号: 【 ZJZT-2025-13656 】 ), 采购人 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区分 】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为 【 浙江中通通信有限 】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 采购 条件,现进行公开 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供应商 (以下简称 供应商 ) 参加询比响应 。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区分公司 2025年某单位年度维保项目,主要 采购内容 为完成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区分公司 2025年某单位年度维保项目。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执行 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 、 处理措施 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 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 本采购项目估算为: 【 14.59 】万元(不含税) 。
1.4项目地点:浙江宁波(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1.6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4日。
1.7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总价合同。
1.8 成交 人数量: 1名,成交份额100% 。
1.9 本项目与成交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 成交 金额 *成交份额】。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 14.59 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 基本资格要求:
2.1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 _ 人 _ 和采购代理机构。
2.1 .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 .3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 .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2 供应商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 为 采购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 资格的;
2.2.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 在最近三年内(自 响应 截止时间前 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 在最近五年内(自 响应 截止时间前 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 在最近五年内(自 响应 截止时间前 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 为本 询比项目 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 为本 询比项目 的代建人;
2.2.12 为本 询比项目 的 采购代理机构 ;
2.2.13 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 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 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 【其他按照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对 供应商 及其 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
2.2.17 法律法规、 询比文件 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 询比文件 第三章 “ 评审 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供应商 ,其 响应 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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