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市政污泥处置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
宿州市市政污泥处置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P-SZCG2025098- 重 2 )
项目概况
宿州市市政污泥处置项目(三次)(采购标的)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台(安徽省·宿州市)(网址: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 年 9 月 4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EP-SZCG2025098- 重 2
项目名称:宿州市市政污泥处置项目(三次)
预算金额: 600 (万元 / 年)
最高限价:本项目以单价招标,污泥外运及处置总量暂定 28000 吨(以实际转运数量为准),单价最高限价为 211 (元 / 吨),结算价 = 实际污泥外运及处理量 * 投标污泥外运及处置单价,每年结算价上限为 600 万元。
采购需求:负责宿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宿州市深水汴北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年产污泥约 28000 吨(含水率≦ 60 )的污泥处置工作。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 3 年,具体起始日以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合同采用“ 1+1+1 ”方式签订,合同首签期限 1 年,合同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以延续签订服务合同,每次延续 1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 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采购文件约定方式进行质疑。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 1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2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 3 )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 4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5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 1 )( 3 )( 4 )( 5 )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宿州”
( .action )或其他指定媒介 [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 ) ] 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 2 )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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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