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2025年南山镇小进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福建
延平区2025年南山镇小进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项目名称) 延平区2025年南山镇小进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延平区 2025年南山镇小进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福建省水利厅 以 闽水审批〔 2024〕15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及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延平区 2025年南山镇小进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南平市 延平区 南山 镇 ;
2.2 工程规模: 排水涵管、生态护岸、施工临时导流、标识管理措施、提升改造水保生态园、排水沟 2851m、机耕道路174m等 ;
2.3 产业类型: 第二产业 (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延平区 2025年南山镇小进溪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2.5 最高控制价: 3017362 元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质量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标准及其验收相关规定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8 工期要求: 总工期 90 日历天(遇不可抗拒的天气因素等顺延)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 业绩 (指近 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证)和 / 职称, / 业绩(指近 10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60000 元。
3.5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 简易 评标 法 。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0 17: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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