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场站秋检物资采购(二次)询比单采购公告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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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2025 年生产场站秋检所需物资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2025 年生产场站秋检所需物资采购项目(二次),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2025 年生产场站秋检所需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052085
(三)采购范围及内容: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中薛线和南阳支线各站场秋检所需生产工器具、消耗类物资(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四)交货地点:根据采购清单要求分别送至郑州市薛店镇西场李村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薛店末站和南阳市卧龙区王村乡兰沟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南阳北分输站。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完成供货。
(六)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及地区相关规范和标准,达到采购人要求标准。
(七)质保期:一年。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物资供货,经采购人出具书面验收合格清单后,供货方提供所供货物全额增值税专用发
票,采购人于40 个工作日内支付所供货款的 $9 0 %$ ;
2.质保金为实际供货金额的 $1 0 %$ ,质保期一年,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九)最高限价(含税):6.9 万元,响应人报价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法人资格: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业绩要求:谈判响应人自 2021 年1 月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1 项类似零星物资供货合同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该合同价款结算过程中开具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提供部分或任意一张即可,不需全部提供),须清晰可查。
(五)响应人应严格按照《资格审查模板》(详见附件)填写相关信息,并将其上传至中原招采采购交易平台,否则将影响投资资格审核通过。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1 18:00附件下载
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场站秋检物资采购(二次)询比单采购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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