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业达医院心肺康复整体管理系统、体外反搏、心肺功能测试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 GP370691000202502000179
项目名称:烟台业达医院心肺康复整体管理系统、体外反搏、心肺功能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预 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元整(¥ 149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各采购标的报价不得超出对应的单价,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元整(¥ 149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各采购标的报价不得超出对应的最高限价,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2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3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 )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招标 人、 招标 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 ;留存方式:由 招标 人审核后备案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7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 2)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二)工业”,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如所投产品非中小企业制造,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如为经销商,所投产品中所涉医疗 器械须其提供有效期内的 医疗器械经营 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及所涉医疗器械设备制造商的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 所投产品中所涉医疗 器械须其提供有效期内的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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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