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机场广告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X-ZFCG-2025-76号
项目名称:咸阳机场广告宣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咸阳机场广告宣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4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咸阳机场广告宣传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00,000.00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机场广告宣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
(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3)《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7)《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0)《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咸阳机场广告宣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4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存的2025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已缴纳的2025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及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9)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后附);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5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