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引镇街道中心学校及辖区内8所小学2025年秋季及2026年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蔬菜、干货、调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CCG-2025042
项目名称:长安区引镇街道中心学校及辖区内8所小学2025年秋季及2026年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蔬菜、干货、调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150,944.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一学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引镇街道中心学校及辖区内8所小学2025年秋季及2026年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蔬菜、干货、调料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安区引镇街道中心学校及辖区内8所小学2025年秋季及2026年春季学期营养改善计划蔬菜、干货、调料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2022、2023、2024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以税款所属时间为准),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开标现场查询,供应商自行声明,不需要附截图)。
(8)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其经营项目需包含预包装);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证明(其经营项目需包含预包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8-21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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