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融通长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LED屏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湖南
-长沙市
长沙融通长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LED屏采购安装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长沙融通长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LED屏采购安装项目(编号:gkbz2025081200030)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长沙融通长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 长沙融通长城宾馆有限责任公司LED屏采购项目 | LED屏 | 35.64 | 平方米 |
项目交货期为: 2025年10月 。
交货地点位于: 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28号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详见比质比价文件 。
其他: 项目最高限价240000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22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书面声明材料)。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保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纳税凭证或缴纳社保凭证,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近一年的免税证明)。
(4)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未被旅发公司其它单位纳入黑名单供应商。
(7)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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